*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 |
两者各自的构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界定。 (一)性质不同 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犯罪小,只是违反了一般的法律法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严重的违法,将受到刑罚的处罚。合同诈骗既违反《刑法》又违反《民法通则》,是刑事犯罪附带民事违法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公私财产所有权,将受到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的双重处罚;经济合同纠纷则是单纯(03/07/2007 08:45:11,1117) [查看全文] |
什么叫电子合同? |
(01/24/2007 18:43:42,619) [查看全文] |
什么情况下合同格式条款无效? |
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01/23/2007 19:48:06,781) [查看全文] |
损害赔偿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关系 |
(01/23/2007 19:38:33,1032) [查看全文] |
如何处理因货物质量瑕疵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 |
事情经过: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A公司是卖方B公司是买方,合同中约定了货物的质量要求。在交货前,B公司派验货员到A公司验货,发现A公司生产的货物中有20%存在不同的质量缺陷,据此验货员出示了一份验货报告,报告中详细叙述了货物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注明“如果由于上述质量问题遭B公司国外客户索赔,A公司将承担所有责任”,A公司在此验货报告上签字后,B公司接收了货物。(01/23/2007 19:29:57,816) [查看全文] |
借贷合同中第三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
(01/23/2007 18:50:39,310) [查看全文]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举证知识 |
(01/23/2007 16:54:29,289) [查看全文] |
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处理 |
对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处理的总原则是:尚未履行的判决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并视具体情况按过错程度处理;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完毕的,应当根据无效合同当事人的过错责任程度和工程造价构成情况进行处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按照工程的实际造价返还无过错的承包方应得的工程款,并赔偿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承发包双方互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数额。一方或双方故意违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收缴上交国库。应当注意的是按照以上方法处理无效建筑工程承包纠纷过程中,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赔偿损失(01/23/2007 16:54:03,978) [查看全文] |
该加工合同纠纷案应如何执行 |
[案情(01/23/2007 16:44:07,103) [查看全文] |
常见几种合同陷阱的预防 |
当前,合同违法行为几乎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一大公害,因怕上当受骗,许多企业在业务往来(01/15/2007 19:37:44,806) [查看全文] |